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室、系(部、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鲁理工大党办发〔2020〕2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兆富 田爱奎
成员:钟丽霞 闸建文王志强辛延龄袁静曹雁锋孙明王海鹏吴志勇孙福振 彭荣群 常征 李业刚 于振海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公室,辛延龄、周蕾为秘书。
二、考核原则
(一)按岗位性质实行分类考核的原则;
(二)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领导评价、群众评议与个人总结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学校事业编制在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辅助系列人员。辅导员系列人员和非事业编人员单独考核。
四、考核内容
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对照教师岗位考核关键指标任务,侧重职业道德、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参加校院安排的公共服务和集体活动情况等。
2.辅助系列人员考核,侧重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科研工作、参加校院公共服务和集体活动情况等。
3.管理人员考核,侧重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创新情况、参加校院公共服务和集体活动情况等。
五、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以内。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类考核人员数量分配优秀名额。
六、特殊情况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当年接收的毕业生、新录用的人员在见习期、试用期的,须进行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从外单位调入和院内调整工作岗位人员,由接收单位根据现实表现,结合其在原单位情况进行考核。
(三)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或借调至其它单位工作的,由学习、培训或借调单位出示评语,原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四)当年病、事假累计6个月以上或出国(境)学习、探亲超过学校批准期限滞留未归的工作人员,暂不参加考核。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应参加考核,未经组织批准而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考核者。
2.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当年旷工累计10天以上者。
3.拒不接受本职岗位工作任务者。
4.教学人员当年无教学工作量,而又未承担组织安排的其它工作者。
5.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严重教学(管理)事故1次或较严重教学(管理)事故2次或一般教学(管理)事故3次者。
(六)本年度未完成教师岗位目标任务的教师,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七、考核工作安排
1.总结工作。各室、系(部中心)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字数不超过1000字,并于2021年1月4日18点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学院综合办公室。同时,各室、系(部中心)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结合自身岗位进行个人总结,填写《考评表》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学院网站下载)
2.述职评议。在总结的基础上,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4日,学院分类组织开展述职评价。(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中心人员述职评价以系(部中心)为单位进行,由学院联系领导负责主持,由本系(部中心)全体人员进行评价;系(部中心)主任、副主任、支部书记打分占占60%、教师互评(占40%)。(2)管理、实验、辅导员系列及非事业编人员述职评价由学院组织,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占60%)、考核人员互评(占40%)进行评价。
3.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在学院、系(部中心)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配的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20%的要求,研究确定评价意见和考核结果。
4.公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3天。
5.报送。2021年1月7日,以室、系(部中心)为单位,将《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考评表》《考核汇总表》交学院综合办公室。2021年1月13日前,学院将教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报送学校人力资源处,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
八、有关要求
各室、系、部及中心要认真学习领会学校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院下发的考核通知要求,精心安排,慎密组织,严格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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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
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 工作事项 | 备注 |
12月29日 | 1.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2.下发学院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通知; 3.召开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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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2021年1月4 | 1.各室、系(部中心)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2.各系、部、中心组织本单位教工述职评价; 3.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管理、实验、辅导员及非事业编人员述职评价。 | 时间地点自定 |
4.教职员工填写各类人员《年度考评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5.各单位将工作总结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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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4日-6日 | 1.学院召开述职评价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学院班子及处级干部述职评价; 2.组织学院全体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对学院党建工作进行评价。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2021年1月7日 | 各室系部中心将《考核汇总表》、《年度考评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学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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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 | 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教师、辅助系列人员、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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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前 | 院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考核结果,报请学校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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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2020年度考评表(管理及辅助系列用表).docx